规章制度

河南省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设计与制造工程研究中心章程

时间:2019-12-16浏览:24设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着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设计与制造技术进步,为地区和行业技术发展提供支撑,结合郑州轻工业大学的实际情况,联合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组建河南省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设计与制造工程研究中心(一下简称“工程中心”)。

第二条 建设工程中心,旨在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实际需要,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第三条 工程中心是主要依托郑州轻工业大学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试验的专业人才队伍和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等合作单位紧密联系,能够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具有自我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四条为加强和规范工程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技术研究开发、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工程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是工程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设主任 1 人,副主任 4 人。 郑州轻工业学院提名主任 1 人、副主任2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各提名副主任 1 人。同时成立技术委员会。

第六条 管委会的职责是审定工程中心的发展方向、规划、计划,监督审查工程中心的财务开支,协调工程中心的管理、人事工作,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今后需增设的机构由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各部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工程中心主任批准聘用,任期不超过三年。

 

第三章 性质及运营方式

第八条 工程中心性质:是一个技术经济组织,实行职能化管理。

第九条 工程中心执行层根据以下三种运作模式进行建设:

1.各研发机构主要负责本专业的新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的关键课题和有创新性及超前 3-5 年中长期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设计与制造项目的开发,并为学科范围的科技创新提供试验、检测和科技信息服务。

2.郑州轻工业学院和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共同负责技术创新规划和计划,结合本单位的科研、生产需要,组织开展应用技术的开发应用工作。

3.建设单位与有关设计院、研究所、与大专院校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基地。以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科技示范工程为载体,开展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创新工作。

第十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聘任或解聘部门负责人及职员,协调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2.协调成员单位及合作单位间的关系。

3.审定修改工程中心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4.负责政策研究,市场分析、科研项目立项及项目管理。

5.监督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审核科研经费年度预决算。

第十一条 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1.根据工程中心发展战略目标,参与制定和执行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

2.对高、难、尖、新等重大科技项目进行立项论证决策。

3.创造良好的研发条件、工作条件和学术氛围,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使工程中心现有技术人员留得住、用得好、成长快,组织好在职科技人员的培训和知识优化,为中心培养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4.积极开展技术研发与服务,推动科技成果的移植、转化与产业化,以次产生的效益为技术开发提供资金支持,走工程中心依托企业的自我发展的道路。

第十二条 技术委员会会议由技术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

第十三条 技术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 1  2 次,临时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由技术中心委员会主任决定召开。

第十四条 技术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关修改工程中心章程及其他重大决议,须得到 2/3 以上委员的同意方能有效。

第十五条工程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

1.依据工程中心中、长期发展目标,拟定中心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开发计划,并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核。

2.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组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使其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3.负责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主导产品。

4.与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同行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广泛的、形式多样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5.做好高、难、尖、新技术方案预控工作。

6.收集、分析与企业相关的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企业发展决策提供技术咨询、意见和建议。

7.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科技人员培训,为中心科技创新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技术与管理人才。

8.搞好科技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不断增加企业技术储备,使科技信息资料更好地服务于工程经营、服务于科技攻关,服务于施工生产,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中心竞争力。

9.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10.根据调研报告制定年度科研计划及立项建议书,负责制定科研资金使用计划及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11.负责总结中心自主创新技术成果,上报专利、编写工法,鉴定科技成果,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工艺技术。

第十六条 各研发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分析和总结本单位科技工作情况。

2.编制本单位科技规划和计划项目,同时向上级申报,执行上级下达的科技计划;组织科技项目论证;组织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审核、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适时跟踪、检查合同项目进展情况,为合同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组织和参加重点科技项目联合攻关,协助合同项目完成。

3.负责科技基金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分配本单位的科技经费,监督基金划拨、使用情况。

4.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验收,组织科技技术进步奖励和优秀技术总结(论文)的评审及推荐上报工作,组织工法鉴定及推荐上报工作。

5.组织新技术推广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一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及时收集国内外科技信息。

7.牵头组织企业内部技术标准开发、评审与管理工作。

8.负责中心科技进步贡献率的统计计算。

9.按规定向上级报送科技计划、总结及统计报表。

第四章 运行及管理

第十七条 工程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由各参建单位任免。。

第十八条 各合作单位,以突出该单位有影响的有关专业为主要研究对象,视发展情况也可扩大研究内容。

第十九条 工程中心财务采取单独核算。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分配,自身发展。

第二十条 工程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副主任主持工作,技术开发课题实行技术带头人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 工程中心技术创新项目的选择、立项、计划、实施、监督、验收、评价、经费结算等工作严格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 工程中心的内部机构应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

第二十三条 工程中心所属各单位每年应当向工程中心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汇报有关重大的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进展及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 工程中心要建立开放的运行模式,广泛收集整理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筛选适用技术以便推广应用,应注重产学研合作和人才交流,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提高工程中心的研发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五条 工程中心每年向郑州轻工业学院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郑州轻工业学院每年对工程中心的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 工程中心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年末召开一次总结会,总结当年工程中心工作情况,部署下年工作安排。

第二十七条 对于重大科技项目,根据其进展情况适时召开有关专题会议。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八条 考核对象及内容:考核对象为工程中心在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面进行考核。

1. 德:满分为 10 分。测评职业道德、协作精神。

2. 能:满分为 20 分。测评专业知识、获得信息能力、预见和反映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分析判断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及创新能力。

3. 勤:满分为 10 分,测评工作态度、科技事业心、积极性、责任感及出勤情况。

4. 绩:满分为 60 分。测评工作实绩,对工程中心下达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书)及其它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项目负责人要编写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总结报告或阶段性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1) 项目名称;

(2) 项目的详细内容;

(3) 参加项目的单位人员;

(4) 项目实施进度;

(5) 没完成的项目要写出原因分析报告。

第二十九条 考核与奖惩办法

1.工程中心邀请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定期对工程中心受聘人员进行考核。

2.工程中心受聘人员依据考核内容要求做出书面述职报告。

3. 考核组依据被考核者的述职报告、实际表现及项目大小和经济效益评估结果,予以评分。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60-70 分为基本合格, 70-90 分为合格, 90 分以上为优秀。

4.工程中心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解聘;基本合格者予以黄牌警告;合格者继续聘用;优秀者予以奖励,连续五年成绩优秀的向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优先晋升职称,在晋级方面予以倾斜。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为准。

第三十一条 根据实际需要, 郑州轻工业学院对工程中心章程可以修改,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工程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郑州轻工业大学

2019616

返回原图
/